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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動期間:112/1/1 - 3/31。
- 活動對象:聯邦信用卡持卡人且於活動期間完成登錄者。
- 幸福M卡之旅遊消費適用其卡片活動回饋,不再列入【指定旅遊滿額禮】活動。
- 本活動正附卡合併計算,以正卡持卡人為參加活動之名義人,不含Visa金融卡、公司商務卡(個人商務卡仍得參
與)、採購卡所為之交易。
- 需於活動期間完成登錄始符合活動資格。聯邦登錄系統於消費入帳後開放登錄,因交易入帳時間不一,建議提
早消費以免向隅,如名額額滿系統將提前關閉並於登錄頁面公告,登錄時間依本行系統為準。
- 活動期間每戶擇優回饋乙次,最高贈2,000元刷卡金,將於112年4月底前回饋至正卡人之信用卡帳戶,實際回饋
時間依本行作業時程為準。
- 本活動消費金額之計算係以交易日介於活動期間112/1/1-3/31止之消費;消費商店應於112/4/10前完成請款。交
易日以帳單所載之『消費日』為準,幣別以新臺幣計,且正附卡歸戶合併累積計算;分期消費以消費總金額計
算(計認列1筆),不包含活動期間前交易之分期每期出帳金額。
- 持卡人以信用卡於網路商店購物時,應注意是否為跨境交易,網頁以『tw』為網域名稱者,並不限為國內公司
。若屬跨境交易時,則仍須依約向發卡機構支付國外交易手續費及服務費(皆不納入活動回饋計算),收取方式依
聯邦信用卡網站公告為準。活動金額以新台幣為單位,國外消費之計算匯率以特約商店請款日當日匯率為基準
,實際金額以本行信用卡帳單為準。
- 凡於活動期間、回饋前或回饋後,信用卡正附卡有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結清銷戶、掛失不補發、逾期繳款
、參加債務協商、聲請更生清算或破產、到期不續卡者、取消交易或其他聯邦銀行依信用卡約定條款停止持卡
人使用信用卡之情形者,聯邦銀行得撤銷其回饋資格,刷卡金或贈品如已回饋,將於次期帳單扣回等值金額。
- 聯邦銀行僅提供各項優惠訊息,並非商品或服務之出售人,持卡人對於商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內容有任何爭議
,請逕與各指定通路尋求協助。
- 如有非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致活動變更或其他未盡事宜,聯邦銀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做出解釋或決定,並於聯邦銀行信用卡網站公告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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