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責

  1. 於本網站訂購產品前,請務必詳閱該產品之訂購須知及相關約定。如訂購人非旅客本人,訂購人將居於代理人地位,亦即有義務充分告知旅客本人各行程訂購須知與限制約定,在點選同意後其法律效力及於旅客本人,本公司不接受事後旅客本人以不知或未瞭解等事由做為抗辯理由。
  2. 旅客有責任確實填寫英文姓名及護照、台胞證等資料,如有錯誤而造成損失則由旅客自行承擔。
  3. 本網站不負責因可歸責於旅客事由(如護照或簽證效期不足等或旅客個人因素)所導致無法成行之損失。
  4. 訂購機票時請務必提供正確資料,並留下有效聯絡之Email及可接收訊息的手機號碼。
  5. 旅客清楚知道,航班因不可抗力或航空公司之任何事由將可能有延遲或取消等情形,請旅客出發前務必自行至航空公司官網查詢航班資訊,如航班有異動取消等情形者,應以航空公司通知及公告為主,本公司將不另行通知,同時本公司將不產生本條任何責任。

商品及報價說明

  1. 因航空公司機位數變化較大,因此本公司網站上提供機位、票價、稅金為當下查詢的結果,我們將盡量更新但無法保證付款後可以順利取得航空公司的機票。
  2. 機票商品報價皆由一個航段或多個航段或不同航空公司組合之票價,因此票價規則須依各航程規定,如因個人因素或天災或航空公司因素導致無法搭乘或航班取消,須更改或取消退票等,必須遵照各航空公司規定辦理。
  3. 因票價變動較頻繁,建議旅客下單後立即付款以利訂到下單時優惠票價,如付款後訂票失敗則表示『優惠票價已售完』(付款成功不代表訂票成功),我們將會於上班時間人工通知您並針對失敗的航程提供建議及新的報價,如您不同意新報價我們會取消銀行授權並針對訂票『未成功的航程』進行退款。
    舉例1:
    您訂購的商品為去程中華台北-東京,回程長榮東京-台北,中華台北-東京航程因『優惠票價已售完』訂票失敗,我們將針對此航程提供建議及新的報價或取消退款,而該訂單表示您只有回程是成功出票。
    舉例2:
    您訂購的商品為去程中華台北-香港,回程星宇香港-台北,星宇香港-台北航程因『優惠票價已售完』訂票失敗,我們將針對此航程提供建議及新的報價或取消退款,而該訂單表示您只有去程是成功出票。
  4. 訂單成立後,若航班、價票、規定有變動,本網站保有變更及取消訂單之權利。

訂位、開票、付款說明

  1. 訂位時請輸入護照英文姓名,若姓名輸入錯誤,造成損失由旅客自行承擔。
  2. 依航空公司規定旅客不可重複訂位(同一旅客訂購同一航空公司之相同航班日期者視為重複訂位),如因重複訂位被航空公司取消機位所造成之損失由旅客自行承擔。
  3. 若因天候因素航空公司有權調度航班起飛時間或取消航班,旅客出發前務必與航空公司確認或上機場官方網站查詢航班時間。
  4. 特別服務及運送條款依各航空公司規定為主,如有特殊需求請主動告知,本公司不負責因可歸責於旅客事由所導致無法成行之損失。
  5. 訂單成立並不表示完成訂位,您須即時於線上刷卡付款,整筆訂單完成付款後才會協助訂機位及開票,惟每一次系統訂票不一定會成功,如訂票失敗我們會於一天內簡訊及E-MAIL通知您並協助提供替代航班並人工報價給您,如您不同意新報價我們會取消銀行授權並針對訂票未成功的商品進行退款。
  6. 訂單保留30分鐘,逾期請重新下單。

更改及取消(退票)規定

  1. 更改規定:機票開立後,如須更改行程、日期、航班,依航空公司機票規定,若可更改須支付罰金、手續費、稅金、票價差額及本公司作業費每次每張機票(短程線TWD500、長程線TWD1000元)。
  2. 旅客若無法如期搭乘,必須於原訂航班日期起飛前2天取消機位,若未取消者即為NO SHOW,依航空公司機票規定辦理,可能無法退票或須支付高額罰金。
  3. 退票規定:機票開立後,如需退票依航空公司機票規定,若可退票須支付罰金、手續費及本公司作業費每張機票TWD800。
  4. 機票可退票的情況下必須於開票日起11月內提出退票申請,若未提出者將無法辦理退票,若有特殊因素必須經由航空公司同意(若商品退票規定內有特別載明者除外)。
  5. 退票或改票需求請以e-mail或電洽通知客服人員,且須於搭乘日前2天完成作業,並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5:00(如遇例假日除外) 。
  6. 改票收費規定:航空公司罰金、手續費、稅金、票價差額及本公司作業費每次每張機票(短程線TWD500、長程線TWD1,000元)。
  7. 退票收費規定: 航空公司罰金及手續費(依票規)、本公司作業服務費:每張機票收取TWD800元。
  8. 特殊情況:天災、不可抗力、 航空公司航班調度、旅客本人傷亡,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除航空公司之費用外,本公司收取新台幣每張機票TWD500元之作業服務費。
  9. 作業時間:約1.5-3個月。

其他注意事項

  1. 請於出發日班機起飛前 2小時至機場櫃台報到,(歐美長程線為3小時),若有逾時航空公司有權力拒絕搭乘。
  2. 有關機票累計哩程及會員相關規定,依航空公司官網公告為主。
  3. 有關於攜帶行李及托運行李之相關規定,請依各航空公司規定,恕本公司不因航空公司作業之責提供任何補償措施。
  4. 有關於飛機上服務或機場作業服務及特殊需求及服務,其相關規定依航空公司為主,請旅客自行與航空公司聯系。
  5. 特殊身份孕婦、年長者、嬰兒、或兒童及未滿18歲青少年單獨旅行者,購票前請先查看各航空公司之相關規則確認後再進行訂購。
  6. 12歲以下兒童需有滿18歲成年陪同,不符合規定無法線上訂票,請洽客服中心。
  7. 提醒旅客出發前應檢查護照效期依外交部規定須6個以上,且須備妥轉機國家及目的地國家之簽證及各項入境之規定,本網站不負責因可歸責於旅客事由(如護照或簽證效期不足等)所導致無法成行之損失。
  8. ※訂票前請詳閱:因「新冠病毒COVID-19」轉機、入境、簽證、檢疫之相關規定請查看各國規定。 如欲赴中港澳入境及轉機者請務必確認相關規定。疫情期間各國轉機規定各有不同,旅客在訂票必須先查詢各航空或各國規定或來電洽詢,旅客如因簽證、護照、檢疫及轉機不符各國規定而無法搭機或入境,恕本公司將不提供任何補償措施,敬請留意。

免責聲明

  1. 本公司僅提供代訂購機票之服務,本公司完成機票之代訂購服務後,本公司契約上之義務即已全部履行完畢,其後有關旅客或委託人因機票滅失、毀損或因航空公司之任何決定或行為而得對航空公司或其他第三人主張之權利或抗辯,均屬旅客或委託人與航空公司間之權利義務闗係,與本公司無涉,本公司不承擔最後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