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暨同意條款
為辦理交通部觀光署國旅補助申請事宜,本公司須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規定,向您告知下列事項:
- 蒐集目的:僅限於辦理交通部觀光署國旅補助申請、核銷及備查相關行政作業。
-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姓名、身分證字號、行動電話、 E-MAIL、身分證或健保卡影本及存摺封面。
- 利用期間與地區:自提供資料起至補助案核銷完結暨法定保存年限屆滿止,利用地區僅限中華民國境內。
- 利用對象及方式:僅用於送交交通部觀光署(或其委託之審查單位)核對補助資格與核銷,絕不提供給第三方或用於其他行銷用途。
- 當事人權利:您得依法行使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及刪除之權利(惟若選擇不提供或請求刪除,可能導致無法獲得國旅補助)。